question-icon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其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我立了遗嘱把财产给儿子,可儿子却先我一步去世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儿子的子女,也就是我的孙子孙女,能不能按照我的遗嘱来继承财产呢?我不太懂法律,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展开 view-more
  • #代位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对于继承人子女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首先,来了解一下代位继承这个概念。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过,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 而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中涉及该继承人的部分会失效。因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对特定继承人的意愿表示,继承人先死亡使得遗嘱指定的继承主体不存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所以,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不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遗产。但是,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内,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比如,被继承人甲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给儿子乙,但乙先于甲去世,此时遗嘱中关于乙继承房产的部分失效。若进入法定继承程序,乙有子女丙,丙就可以代位继承乙原本在法定继承中可以继承的份额。 综上所述,遗嘱继承人先死亡时,其子女不能依据遗嘱继承,但可能通过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获得相应遗产份额。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