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是否能分家产?
我家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其中有几个一直都没怎么赡养老人,现在老人去世了,涉及到分家产的问题。我想知道,那些没赡养老人的兄弟姐妹还有资格分家产吗?心里一直很纠结这个事儿,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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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是否能分家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继承和赡养的概念。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将其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而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这意味着,如果子女有赡养能力和条件,却没有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理论上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的。例如,老人在世时,某个子女有稳定的收入和时间,但从来没有看望过老人,也没有给予经济上的支持,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其他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该子女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然而,如果该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比如自身存在严重疾病、残疾等,没有经济来源,即便没有赡养老人,在分配遗产时也不能剥夺其继承权,不过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少分。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处分,明确表示将财产留给特定的人,那么就会按照遗嘱执行。即使有的子女没有赡养老人,但遗嘱中给其分配了财产,那他依然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份额。 总之,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并非绝对不能分家产,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是否可以参与分配以及分配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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