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让民政局操作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听说去民政局能办。但我不太了解具体流程,想知道是不是直接让民政局操作就行,他们会帮忙完成整个离婚过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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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说的让民政局操作离婚,指的是协议离婚,那么是有相应流程和规定的。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了“亲自”,也就是说,民政局不会单方面去操作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之后,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民政局不会直接操作离婚,只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夫妻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和登记等工作,整个过程需要夫妻双方积极配合并亲自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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