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我和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自己是否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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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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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情况下,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贡献以及因失去工作可能面临的困难给予一定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也同意了,那么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也同意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是劳动者主动放弃工作,不符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所以,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关键在于哪一方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先提出,通常就不能要求经济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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