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但对方不是全责,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即便对方不是全责,你仍然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咱们要明白一个重要的概念——“按责赔偿”。按责赔偿就是说,在交通事故里,双方都要按照各自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对方负70%的责任,你负30%的责任,那么在赔偿时就要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你被撞且对方不是全责时,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是不区分责任比例的,在一定的限额内会对你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那就按照双方在事故中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来赔偿。比如,你因为这次事故产生了10万元的损失,交强险赔了8万元,剩下的2万元,若对方承担70%的责任,那对方就要再赔偿你1.4万元。在实际索赔过程中,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以此来证明你的损失和对方的责任。如果和对方以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