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否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是有可能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什么是被抚养人生活费呢?简单来说,就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之前,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由于受害人的伤亡而导致其生活来源受到影响,因此需要给予的一定生活费用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包含在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里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不过,要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被抚养人必须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第二,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了残疾或者死亡,从而影响了其对被抚养人的抚养能力。 在实际主张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受害人的伤残鉴定报告或者死亡证明等。同时,赔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计算,主要依据就是上述司法解释中提到的标准。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是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但具体的操作和计算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