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可以主张双倍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被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公司给双倍赔偿呢?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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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拖欠工资是否能主张双倍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双倍赔偿”的概念。双倍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原本应该支付的金额基础上,再额外支付相同数额的赔偿,也就是要拿到两倍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加付赔偿金,但这个加付赔偿金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双倍赔偿”,而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支付拖欠工资的基础上,再多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但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虽然也是“双倍”,但和拖欠工资主张双倍赔偿不是同一回事,它是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如果劳动者单纯是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想要主张双倍赔偿,一般是依据上述第八十五条规定,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才可能获得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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