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按人头分的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配?
我家拆迁是按人头分的房,现在和配偶打算离婚,不知道这些按人头分的房子该怎么分配,是按照人头各自拿走自己那份,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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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拆迁按人头分的房进行分配,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咱们得明白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在离婚时是要进行分割的;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拆迁按人头分的房,如果在拆迁时,夫妻双方都被计算在安置人口内,并且没有特别约定房屋的归属,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不过,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像承担了更多的家务、抚养子女等责任,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房产份额给这一方。 若拆迁按人头分的房是明确只给夫妻一方的,比如拆迁协议中明确写明某套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另外,如果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配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先查看拆迁协议和相关文件,确定房屋的性质和归属,再根据法律规定来合理分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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