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不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出侵权之诉?


在探讨权属不明时能否提出侵权之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侵权之诉,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权属,指的是对某项财产或者权利的归属。权属明确,意味着谁是该财产或权利的所有者是清晰的;反之,权属不明则存在争议,不知道真正的所有者是谁。 从法律原理上讲,提起侵权之诉的前提通常是原告要证明自己对被侵害的权益拥有合法的权属。因为只有拥有合法的权属,其权益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权属不明,原告就难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权利人,也就无法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有明确的“他人民事权益”,也就是权属要明确。如果权属不明,就无法确定“他人民事权益”具体指向谁,也就难以适用侵权责任的规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时候,虽然权属暂时不明确,但原告能够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自己可能是权利人,并且被告的行为确实给自己造成了损害,法院也可能会受理侵权之诉。但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往往会先对权属问题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最终确定原告不具有合法的权属,那么其侵权之诉很可能会被驳回。 此外,如果在权属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对财产或权利的归属存在争议,当事人也可以先通过其他途径,如协商、调解或者提起确权之诉,来明确权属。待权属明确之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起侵权之诉。 总之,权属不明时原则上不适合直接提出侵权之诉,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法院审查权属问题。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