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后工资照常发放还能否主张误工费?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虽然身体受伤耽误了工作,但公司照常给我发了工资。我想了解下,在这种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向事故责任方主张误工费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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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 #误工费主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误工费是一个常见的赔偿项目。简单来说,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当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正常到岗工作,从而导致收入减少时,就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这部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指出了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进行了详细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回到交通事故后工资照常发放是否还能主张误工费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受害人是否真的有收入减少的情况。如果工资照常发放,意味着受害人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因为受伤误工而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既然没有收入减少,那么就不符合主张误工费的条件。因为误工费赔偿的就是收入的减少部分,如果没有减少,也就不存在赔偿的基础。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有些受害人除了正常工资收入外,还有其他额外的收入来源,像兼职收入、奖金等。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误工,导致这些额外收入减少了,那么对于这部分减少的额外收入,受害人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的。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额外收入的存在以及因为事故导致的收入减少情况,比如兼职合同、奖金发放记录等。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后工资照常发放就不能主张误工费了,因为法律规定误工费是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但如果有额外收入因事故减少,且能提供充分证据,那么这部分减少的额外收入可以作为误工费进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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