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生小孩能否拿结算单回老家报销?
我在外地工作,老婆在这边生了小孩,现在有医院的结算单。我们老家有相关医保,我想知道能不能拿着这个结算单回老家去报销费用,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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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生小孩,通常是可以拿结算单回老家报销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 首先,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依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费用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的。生育保险也是如此,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对于不同类型的医保,报销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是职工医保,一般需要提前向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进行备案。在外地生小孩后,携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有些地区可能要求在生育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未备案的情况下报销比例可能会降低。 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同样需要看当地政策。部分地区允许在外地生育后回本地报销,但也有一定的流程要求。有的地方可能需要在生育后一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报销。 如果是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不过,各地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报销的范围、比例和要求可能不尽相同。所以,建议你在生育前先咨询老家参保地的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所需材料,按照要求准备齐全,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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