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确定的债权能否转让?
我手里有一份调解书,上面确定了对方欠我的一笔钱。现在我因为一些原因,想把这笔债权转让给别人,但是又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这么做。所以想问问,调解书确定的债权到底能不能转让啊?
展开


在探讨调解书确定的债权能否转让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债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给其他人,受让人就取代原来的债权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那么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呢?答案是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本质上也是一种债权,只要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因为调解书只是通过司法程序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确认,其本身并不改变债权的性质和可转让性。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当你要转让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时,必须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才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 不过,虽然调解书确定的债权一般可以转让,但在转让过程中还是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调解书中有特别约定该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就需要遵守这个约定,不能进行转让。此外,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即使通过调解书确定,也可能因为其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等产生的债权,通常是不能转让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