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是否可以互相起诉?
我和朋友一起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借了钱。现在朋友不还钱,全让我一个人承担,我压力很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起诉朋友,让他承担他该还的那部分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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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共同借款人是可以互相起诉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理解共同借款人的概念很重要。共同借款人,简单来说,就是两个或以上的人一起向别人借钱,对这笔借款共同承担还钱的责任。比如,你和朋友一起找银行借了一笔钱,你们就是这笔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当债权人来要钱时,每个共同借款人都有义务把钱还上。 那么,共同借款人之间互相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在共同借款中,其中一个共同借款人替其他借款人多还了钱,超出了自己原本应该承担的份额,那么这个多还钱的借款人就有权利向其他借款人追讨多还的部分。比如前面提到的你和朋友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借钱,若朋友不还钱,你替他还了他该还的那部分,你就可以起诉朋友,要求他把你替他还的钱还给你。 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它能证明你们是共同借款人,明确了借款的金额、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还款记录也很关键,它可以证明你替朋友还了钱。 总之,共同借款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互相起诉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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