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是否可以重新约定份额?


在探讨共同共有能否重新约定份额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共同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同一物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拥有这个东西,没有明确各自占多少比例。 从法律规定来看,共同共有是可以重新约定份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全体共同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重新约定份额的。 为什么法律允许这样做呢?这是因为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很多情况下,最初形成共同共有的关系可能是基于某种特定原因,但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变化,共有人可能希望明确各自的份额,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处分共有财产。只要这种约定是全体共有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是予以认可和保护的。 那么重新约定份额需要注意些什么呢?首先,全体共有人要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这个协议要明确约定各自的份额是多少,并且由所有共有人签字确认。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有书面的协议作为依据。其次,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比如房屋,在重新约定份额后,还需要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办理了变更登记,新的份额约定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举个例子来说,张三和李四共同共有一套房子,后来他们协商一致,决定张三占60%的份额,李四占40%的份额。他们签订了书面的份额约定协议,并且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变更登记。从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后,这套房子的份额就按照新的约定来确定了。 综上所述,共同共有是可以重新约定份额的,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