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都能走破产程序吗?


在探讨公司是否都能走破产程序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破产的概念。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当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一种程序。这是一种法律手段,目的是在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时,公平地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这就明确了公司申请破产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公司都能随意启动破产程序的,它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比如,有的公司虽然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但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灵,未来有较大的可能恢复正常经营、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破产条件。而对于那些确实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的公司,就可以考虑通过破产程序来解决问题。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破产清算是指将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变现,按照法定顺序偿还债务;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经营;破产和解则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务的减免、延期偿还等问题达成协议,避免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此外,申请破产的主体也有明确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所以,公司并不是都能走破产程序的,它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公司在面临经营困境时,应该仔细评估自身是否符合破产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破产程序,以合法、合理地解决债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