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现金支付?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和另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提出用现金支付货款。我有点犹豫,不知道公司之间用现金结算合不合法。我担心这样操作会违反相关规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问问大家,公司之间到底能不能现金支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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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是可以进行现金支付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现金支付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不过对于公司间的现金交易,法律有相应的规范。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了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该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其中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这里所说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之间的交易符合上述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那么现金支付是被允许的。例如,公司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时,就可以用现金支付相应价款。但如果交易金额较大且不属于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就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便于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和统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和规范。如果公司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大额现金交易,可能会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所以,公司在进行现金支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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