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发生工伤,公司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在探讨试用期员工工伤,公司是否可延长试用期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试用期和工伤的基本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而工伤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也就是说,无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何种情况,用人单位原则上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或者延长试用期。 当试用期员工发生工伤时,这属于特殊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回到公司能否延长试用期的问题上,虽然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但这并不构成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合法理由。因为工伤是员工在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能因为员工受伤就剥夺其在试用期结束后成为正式员工的权利。如果公司以员工工伤为由延长试用期,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规定的。 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公司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公司按照原试用期约定执行。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之,试用期员工发生工伤,公司一般是不可以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问题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