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不合格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绩效考核没达标,公司说要辞退我。我想知道就因为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就有权利辞退我吗?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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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绩效考核不合格并不一定意味着企业就可以直接辞退员工。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绩效考核不达标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企业的规章制度是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的,那么企业依据这些约定和规定来处理员工是有一定依据的。这里的合法程序制定,一般是指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也不能立即辞退,而是要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这样的处理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如果企业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直接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当遇到企业以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自己的情况时,员工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企业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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