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在探讨企业是否可以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以及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之前,我们先明确旷工的概念。旷工,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在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允许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岗工作。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一条,为企业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企业要依据这一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这意味着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要合法,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要向员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或者内容违法,那么就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其次,员工的旷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对于“严重”的判断,法律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通常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规章制度来确定。一般来说, 如果员工偶尔旷工一两天,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但如果员工经常旷工,或者旷工时间较长,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此外,企业在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比如,要事先通知工会(如果企业有工会的话),并且要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书面通知员工。如果企业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旷工在符合“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但是,企业必须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且要证明员工的旷工行为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同时还要遵循法定的解除程序。作为员工,也应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勤,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