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病住院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我最近生病了需要住院治疗,但是公司说要辞退我。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在生病住院这个期间,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辞退我呢?这方面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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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生病住院期间,公司能否辞退员工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期”这个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 在法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处于医疗期内,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然而,如果员工超过了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如果公司在员工生病住院期间,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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