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名下有公司,离婚时能分割财产吗?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他名下有一家公司。我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我有没有权利分割这家公司的财产。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我能不能分到相关财产,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在离婚时,对于丈夫名下公司财产能否进行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丈夫名下的公司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设立或者在婚姻期间获得了经营收益,那么这部分收益通常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如果公司是丈夫的个人婚前财产,即公司在结婚前就已经存在,那么公司本身的股权一般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不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等,按照法律规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 若公司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比如一方愿意将部分股权给另一方,让另一方成为公司的股东,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双方的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判决。有可能会判决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不是直接分割股权。 总之,离婚时对于丈夫名下公司财产的分割比较复杂,要综合考虑公司的设立时间、股权情况以及夫妻双方的具体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