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员工上下班工伤住院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上下班工伤的概念。上下班工伤,指的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这属于工伤的一种。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而上下班工伤住院的员工,通常处于因工负伤的状态。 当员工因上下班工伤住院时,其身体正处于恢复阶段,需要时间和精力来治疗和康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无疑会给员工带来极大的经济和生活压力。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司不能随意在这个时候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即使员工处于工伤住院期间,公司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这些情况。 如果公司在员工上下班工伤住院期间,没有合理的理由,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一般情况下,新劳动法是不允许公司在员工上下班工伤住院期间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时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