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是否能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我入职时没说自己已婚,现在公司知道了,说我隐婚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觉得自己工作一直认真负责,隐婚也没影响工作。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法吗,公司是否可以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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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婚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是否可以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隐婚”行为本身的性质。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员工在入职时没有主动披露自己的婚姻状况,通常不构成欺诈行为。一般来说,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而婚姻状况与员工能否胜任工作往往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员工“隐婚”并不一定会误导公司在是否录用该员工的问题上作出错误的决策。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通常不属于直接影响工作履行的关键因素,除非公司能够证明该婚姻状况会对工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比如某些特殊岗位,有长期出差、外派等要求,而员工的婚姻状况可能导致其无法满足这些工作要求。 同时,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六种情形。“隐婚”本身并不在这些法定解除情形之内。如果公司没有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隐婚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该规章制度的制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那么公司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缺乏合法依据。 在实践中,如果公司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可以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婚姻状况与工作直接相关,且员工的“隐婚”行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或者公司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将隐婚列为严重违纪行为,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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