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交强险是否可以赔偿?
我骑摩托车的时候出了事故,但是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我之前买了交强险,现在就想知道,在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交强险还能不能给我赔偿呢?我挺担心自己要承担全部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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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交强险是否可以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设立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当驾驶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最终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也就是没有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追偿。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明确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举个例子来说,小张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在骑行过程中撞到了行人小王,导致小王受伤和随身财物损坏。小王被紧急送往医院,产生了抢救费用,此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这笔费用,但之后会向小张追偿。而对于小王财物损坏的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赔偿的,这部分损失需要小张自己承担。 所以,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只是垫付抢救费用且可追偿,对于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为了自身和他人的权益,一定要依法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后再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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