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成立后是否能终止合同?


在探讨侵权责任成立后能否终止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侵权责任和合同终止的概念。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弄坏了别人的东西、伤害了别人的身体等,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合同终止则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终止有多种情形。其中,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侵权责任成立时,是否能终止合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侵权行为同时构成了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并且达到了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第四种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例如,在一个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买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货物,这既构成了对买方财产权益的侵权,也构成了合同违约,此时买方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侵权行为与合同的履行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就不能仅仅因为侵权责任成立而随意终止合同。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乙在房屋外与他人发生冲突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乙的这一侵权行为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并无直接关系,甲就不能以乙侵权为由终止租赁合同。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侵权责任成立后是否能终止合同的问题,当事人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关于一方侵权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约定。同时,也要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和合同履行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如果无法自行判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