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不能减刑吗?


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减刑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数罪并罚和减刑。数罪并罚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法院会把他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而减刑呢,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因为犯罪分子是数罪并罚就剥夺其减刑的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无论是有悔改表现,还是有立功表现甚至重大立功表现,都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不过,减刑也有一定的限度。根据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所以,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获得减刑的,并且法律对减刑的条件和限度都有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