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否可以约定?
我是一名创作者,和一家公司合作时,对方提出要对著作权进行约定。我不太清楚著作权能不能这样约定,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著作权是否可以通过双方约定来处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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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可以约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什么是著作权呢?著作权就是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比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例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允许当事人对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进行约定的。比如,对于委托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就说明,在委托创作的场景下,双方可以在合同里明确著作权归谁。 再比如合作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但是合作作者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对作品著作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和权益分配。 不过,约定著作权时也有一些限制。对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部分,一般是不能通过约定来转让的。因为人身权是与作者的身份紧密相连的,像署名权,它体现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身份关系,不能随意通过约定转移给他人。而财产权部分,是可以通过约定进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例如,作者可以和出版社约定,将作品的出版发行权许可给出版社,出版社按照约定向作者支付报酬。 在进行著作权约定时,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的内容、范围、期限、报酬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双方的权益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合同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总之,著作权可以约定,但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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