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有多个方面的条件需要具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主体资格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建设单位而言,需要有进行建设工程的合法资格,比如取得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施工单位则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也就是说,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签订合同的意思应该是真实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损害的不是国家利益,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再者,合同内容要合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程期限等条款都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对于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主要条款都应当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最后,签订合同的形式要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内容复杂,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 总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从主体资格、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多个方面满足相应的条件,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