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版权的图片是否可以转载?


在探讨无版权的图片是否可以转载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无版权”在法律层面的准确含义。 从法律角度来讲,“无版权”通常指的是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对于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当作品超过了上述保护期限,就进入了公有领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无版权”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图片是可以被转载的,因为著作权的保护已经失效,公众可以自由地使用、传播这些作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标注“无版权”的图片就真的没有版权问题。有些声称“无版权”的图片可能存在版权归属不明确的情况。比如,一些网站虽然宣称图片无版权,但实际上并没有获得合法的授权,就将他人享有版权的图片发布出来。如果我们未经核实就转载了这类图片,就可能会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即使图片本身没有版权限制,但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其他权利问题。例如,图片中包含他人的肖像,如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就进行转载,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当我们遇到声称“无版权”的图片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在转载之前,要尽可能地核实图片的版权情况,确保其确实已经进入公有领域或者获得了合法的授权。同时,还要考虑是否会涉及到其他权利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