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可以扣除吗?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对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这两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能不能相互扣除,或者从其他费用里扣除,不太明白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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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了钱之后,按照一定比例要交给国家的那部分钱。而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通俗讲就是商品在生产、流通等环节中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的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能否扣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这是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基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它本身就是企业最终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所以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次扣除。 对于增值税,它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这里的进项税额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但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总之,企业所得税不能扣除,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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