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下夫妻离异是否可以放弃监护权?

我和配偶离婚了,现在在讨论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我有点不想承担监护责任,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里,夫妻离异之后可不可以放弃监护权呢?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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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权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夫妻离异后能否放弃监护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监护权的概念。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简单来说,就是对这些需要照顾的人在生活、财产等方面进行管理和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表明,一般情况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通常而言,夫妻离异后是不可以随意放弃监护权的。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法定义务。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义务是基于亲权产生的,具有人身属性,不能像一般的民事权利那样随意放弃。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双方仍然都是子女的监护人,都对子女负有监护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出现法定的情形,监护权是可以被依法撤销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这里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所以,夫妻离异后,一般不能主动放弃监护权,但如果存在法定的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等情形,监护权可能会被法院依法撤销。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监护权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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