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独生子女房产继承有哪些新政策?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最近我开始考虑以后房产继承的问题,想了解现在独生子女房产继承有没有新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继承手续和之前比有没有变化,会不会更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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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独生子女房产继承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相关的新政策和规定。 首先,法定继承顺序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虽然是独生子女,但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时,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还在世,他们也是有继承权的。比如,父亲去世时爷爷还在世,那么父亲名下房产中属于他的那部分份额,爷爷也有权继承一部分,并不是独生子女就能完全继承。 其次,关于遗嘱继承。《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这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如果父母通过这两种新形式立遗嘱将房产留给独生子女,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也是有效的。 再者,代位继承也有变化。《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假设独生子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之后爷爷奶奶去世且没有遗嘱,原本父亲应继承的爷爷奶奶的房产份额,该独生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 在继承手续上,以前办理房产继承可能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但现在已经不是强制要求了。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可以通过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手续,降低了继承成本。 总之,独生子女在进行房产继承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确保继承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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