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费用是否需要自己垫付?
我生病住院了,马上要出院,不知道出院费用是得自己先垫付,之后再报销,还是医院有其他结算方式。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流程,担心自己弄错了会影响报销和结算,想问问出院费用到底是不是要自己先掏钱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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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出院费用是否需要自己垫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如果是医保患者,且就医的医院支持实时结算,那么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部分费用,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无需患者自己先全额垫付再去报销。这一模式方便快捷,让患者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实际需要承担的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况需要患者自己垫付出院费用。比如在异地就医,若没有提前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可能就无法在医院进行实时结算,需要患者先自行支付全部费用,然后再回参保地进行报销。还有一些特殊的医保政策或者就医机构的规定,也可能导致需要垫付。另外,如果患者使用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等,这部分费用通常也需要患者自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垫付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准备好报销所需的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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