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妻不给抚养费后该怎么强制执行?


当起诉前妻不给抚养费并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前妻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需要明确申请执行的前提。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您拿到的生效判决书就是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其次,要了解申请执行的时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然后,准备申请执行所需的材料。一般需要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通常是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前妻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前妻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您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