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抚养费能不给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前夫最近说他经济困难,不想给抚养费了。我一个人养孩子压力很大,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没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他能不给抚养费吗?
展开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不给的。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在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来保障子女的成长和生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就意味着,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要是协商不成,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要求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履行支付义务。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比如长期失业、身患重大疾病等,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和对方协商,适当减少抚养费的数额。但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并且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法院的认可。另外,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意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也是允许的。不过,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的抚养费要求。总之,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来处理,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