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款人失踪后法院能找到人吗
我把钱借给一个朋友,现在到还款时间了,联系不上他,打听后才知道他失踪了。我想去法院起诉他,可又担心法院也找不到他。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借款人,法院有没有办法找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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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借款人失踪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寻找借款人这件事上,有一套相应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了解“失踪”在法律上的概念。失踪就是自然人下落不明,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这个人找不到了,没有他的任何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采用多种送达方式。比如直接送达,就是法院工作人员直接把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但借款人失踪时这种方式显然无法实现。还会采用留置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然而,对于失踪的借款人,这些方式可能都行不通。这时,法院通常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即便找不到借款人,法院也能依据现有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主要的职责是审理案件和作出判决,寻找失踪人员并不是其核心任务。如果需要寻找借款人的具体下落,可能还需要借助公安机关等其他部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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