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时可以进行协调调解吗?
我有个官司马上要开庭了,心里有点紧张,不太想把关系闹太僵。就想问问,在法院开庭的时候,能不能让法官帮忙协调一下,大家坐下来调解解决问题呢?这样既能解决事情,也不至于把关系搞得太糟。
展开


在法院开庭时,通常是可以进行协调调解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需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即是否进行调解以及最终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都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同时,该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这说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合适的人员来主持调解工作。 在开庭过程中,法官认为有调解可能的,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法官就会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若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力。 不过,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经过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则会依法进行判决。所以,在法院开庭时是可以尝试进行协调调解的,但最终结果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协商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