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纠纷走了仲裁程序,现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太满意,心里一直犯嘀咕。我就想问问,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这个仲裁裁决呢?我该从哪些方面去判断自己符不符合撤销的条件呢?
展开


在我国,当事人是有可能要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决定,通常具有终局性,但为了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法律也规定了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如果根本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仲裁程序就缺乏合法依据。比如双方从未签订过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等情况。(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也就是说仲裁庭超出了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进行裁决,或者该事项本身就不应该由仲裁委员会处理。(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这包括仲裁员的选定不符合规定、仲裁过程中没有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等情况。(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如果仲裁裁决所依赖的证据是虚假的,那么裁决结果很可能是不公正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当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了对裁决结果有重大影响的证据时,会导致仲裁裁决的不公正。(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当裁定撤销。同时,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