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诈骗,债权人是否可以起诉担保人?


在债务人诈骗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否起诉担保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担保是指在借贷等经济活动中,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也就是说,在一般保证中,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法定情形,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担保人,得先通过法律程序向债务人追讨,实在追不回来才能找担保人。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 如果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在符合上述相应保证责任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担保人也参与了诈骗,那么该担保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退赔等。总之,债权人能否起诉担保人要根据具体的保证方式、担保合同效力以及担保人是否知情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