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监护权能否分开?


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权和监护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简单来说,抚养权主要涉及的是孩子和谁一起生活、由谁直接照顾的问题。而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监护权更侧重于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表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丧失。 在离婚等情况下,抚养权和监护权通常会出现分离的情况。例如,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其中一方,但另一方仍然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不能直接和孩子共同生活,但依然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对孩子的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监督获得抚养权一方对孩子的照顾和教育情况。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没有履行好抚养义务,损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未获得抚养权的监护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以更好地保护孩子的利益。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父母存在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这种情况下,监护权与抚养权也会出现分离。即便父母的监护权被撤销,负担抚养费的义务也不会因此而免除。 综上所述,抚养权和监护权在法律上是可以分开的,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法律内涵和规定,并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多种情况会导致两者的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