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止审理就不能羁押了吗?

我有个案子现在处于中止审理阶段,但是嫌疑人还被羁押着。我不太明白,按说案子都中止审理了,是不是就不应该再羁押嫌疑人了呢?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中止审理
  • #刑事羁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中止审理与羁押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中止审理和羁押的概念。中止审理指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因为出现了某些特定的情况,使得案件的审理没办法继续进行,从而暂时停止审理程序。而羁押则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并没有明确规定中止审理后就不能羁押。这是因为中止审理的原因有很多种,不同的原因对于羁押的影响也不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对于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而中止审理的情况,如果被告人的病情不影响对其进行羁押,并且符合羁押的条件,那么司法机关还是可以继续羁押被告人。比如被告人虽然患有疾病,但病情稳定,不会对羁押场所的管理秩序和其他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羁押。 要是被告人脱逃导致中止审理,在被告人被追捕归案之前,他处于在逃状态,不存在羁押的问题。但一旦被抓获,符合羁押条件的话,依然会被羁押。 当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或者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中止审理时,司法机关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证据情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继续羁押。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干扰证人作证等,即使案件中止审理,司法机关也可能会继续对其进行羁押。 所以,中止审理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羁押。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障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法律的公正实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