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了我不会说话可以让老爸代替我吗?
我收到法院开庭通知了,可我不太会在法庭上表达自己的想法。我爸口才挺好的,我想让他代替我在开庭的时候发言,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啊,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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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开庭时能否让老爸代替您参与诉讼,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诉讼代理人”这个概念。诉讼代理人就是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您的老爸属于您的近亲属,从身份上来说是有资格成为您的诉讼代理人的。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您委托老爸作为诉讼代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由您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您的特别授权。也就是说,如果只是让老爸去陈述事实、发表一般性的意见,您可以给予他一般授权;但如果涉及到一些对您权利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就需要特别授权了。 然而,在刑事诉讼中,情况就有所不同。如果您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外,您必须亲自出庭受审,不能完全由您老爸代替。不过,您老爸可以作为您的辩护人,在法庭上为您进行辩护,但您自己依然要参与庭审过程。如果您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您老爸可以作为您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同样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 所以,一般情况下在民事诉讼里,您让老爸代替您参与庭审是可行的,但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委托手续。而在刑事诉讼中,要根据您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等具体身份来确定您老爸能参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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