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早年死亡,媳妇能继承公婆财产吗?
我老公早年就去世了,这些年我一直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现在公婆也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有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呢?我很需要这方面的法律解答。
展开


在法律层面,媳妇一般情况下对公婆的财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面并没有将儿媳列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媳妇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她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财产。 所谓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通常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比如长期为公婆提供生活费用,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在生病时进行护理等。法院在认定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所以,如果媳妇在丈夫早年死亡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能够继承公婆的财产;要是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就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