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低于房款是否可以被执行?

我欠别人一笔钱,但是这笔欠款金额比我房子的价值低很多。债主现在要求法院执行我的房子来偿还欠款,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欠款低于房款的情况,是否支持执行房产。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房子会被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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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当欠款低于房款时,房产是有可能被执行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执行的基本概念。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说,法院在执行时,是有权力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的,包括房产。 虽然欠款低于房款,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法院是可以对房产进行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会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执行费用、清偿债务后,剩余部分会返还给被执行人。 不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例如,如果该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也是可以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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