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吗?


在探讨对不作为的不法侵害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正当防卫,通俗来讲,就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不作为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行为人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该义务,但却没有履行,从而导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比如,警察在看到有人正在遭受暴力袭击时,有职责进行制止却袖手旁观,这就是一种不作为的不法侵害。 那么,对不作为的不法侵害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呢?这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已经对合法权益造成了紧迫的、现实的危险,且通过正当防卫行为能够有效制止这种侵害,那么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例如,医生对生命垂危的患者有救助义务,却故意拖延不进行救治,此时患者家属在无法通过其他合理方式促使医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让医生实施救助,在一定限度内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不作为不法侵害都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如果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比如向有关部门反映、寻求公权力救济等方式能够有效解决问题,那么就不应该采取正当防卫的手段。因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合法权益,当有其他更合适的途径时,就应优先选择合法、和平的方式。 此外,正当防卫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判断对不作为的不法侵害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时,我们要综合考虑侵害的紧迫性、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当性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