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能会见被害人吗?
我朋友涉及一起刑事案件,他请了辩护律师。我想 知道在这个刑事案件里,他的辩护律师有没有权利去见被害人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担心律师见被害人会有一些不妥,所以来问问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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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能否会见被害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意味着辩护律师不能随意去会见被害人,而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从一般情况来看,如果没有经过上述的许可和同意,辩护律师是不能自行去会见被害人的。因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处于相对特殊的地位,他们可能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心理上较为脆弱,随意会见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同时也可能影响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不过,在获得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并且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后,辩护律师就可以会见被害人了。这种情况下的会见,通常是为了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材料,以便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
总之,辩护律师会见被害人并不是完全被禁止,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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