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患者可以抚养孩子吗?
我有抑郁症,但我很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抑郁症患者有没有抚养孩子的资格呢?我担心因为这个病,就不能让孩子跟着我生活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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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抑郁症患者是否可以抚养孩子,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里的“具体情况”就包含了父母双方的健康状况等因素。对于抑郁症患者而言,抑郁症本身并不是剥夺其抚养权的绝对理由。如果抑郁症患者的病情比较轻微,通过治疗和干预能够很好地控制,而且患者自身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健康、稳定的成长条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是有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 然而,如果抑郁症病情较为严重,患者无法正常生活、工作,甚至可能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造成威胁,那么在抚养权的争夺中,法院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例如,患者频繁出现自杀倾向、情绪极度不稳定等情况,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安全。所以,不能简单地判定抑郁症患者就不能抚养孩子,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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