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子写的子女名字能分割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子女的名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夫妻离婚时能不能对这个房子进行分割呢?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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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夫妻离婚时写有子女名字的房子能否分割,需要先理解房屋产权登记的意义。房屋产权登记是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重要依据。简单来说,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在法律层面一般就认为谁是房子的所有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当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时,从法律角度讲,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子女,而非夫妻双方。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不能对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子进行分割。因为这房子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不再享有所有权。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子女的财产。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比如如果有证据证明当初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是赠与子女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某种特定目的(如逃避债务等),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登记行为,然后再重新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问题。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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