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返回公司途中发生车祸身亡属于工伤吗
我有个疑问,身边有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结果在返回公司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工伤,想了解下认定的标准和依据是怎样的 ,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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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返回公司途中发生车祸身亡,这种情况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就是专门用来规范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的法律依据。 具体到这种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请假经批准后离开公司,这和平时下班后回家在性质上有相似之处,属于“上下班”情形,其返回公司途中也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不过关键在于,该职工在这起车祸中不能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那么就满足工伤认定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这一重要条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职工张三请假回老家参加亲属追悼会,返回公司途中遭遇车祸,交警部门认定张三在此次事故中不负责任或者只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那么张三这种情况就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相关概念: 工伤: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 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或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等合理路线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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