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现在还没离婚,但我们之间出现了一些问题,他把家里的钱都管着,还随意挥霍,我想分割一部分共同财产保障自己权益,不知道在没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这么做,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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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作为一个整体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的,不能随意分割。这是因为夫妻关系的存在,使得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然而,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允许在婚内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种情况中,比如一方私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卖掉,或者将存款转移到自己名下,又或者大肆挥霍家庭财产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此时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这是为了保护婚姻中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一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和对法定扶养义务的尊重。例如,一方的父母患了重大疾病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这种情况下,患病方的配偶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来支付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婚内分割共同财产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在提出分割请求时,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婚内分割共同财产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阶段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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